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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抢劫潜逃近十年 为子就学来自首

新闻110 责任编辑:泮昊 台州在线 台州网络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6:05 阅读次数: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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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父母来说,孩子的教育是天大的事,看看那些为孩子买学区房的家长就知道了,接下来要讲的这个人,也是蛮拼的,逃亡十年,最终为了孩子读书,不得不出来自首,终于悬崖勒马。

      张某:“本来出去了,我感觉把老头绑在那里,万一出了什么人命,事情就太大了嘛。就跑回来把那个绳子,拉开解开,把他嘴上胶布揭掉,就往外面跑,上车了,拉着我们往外面跑。”

      张某是安徽人,十年前在路桥打工,因为工厂活不多,手头紧,2007年8月30日凌晨,他跟着别人去偷铜。结果,偷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个上年纪的老仓库保管员。四个人用绳子把70多岁的老人捆绑起来,并用胶布封住嘴巴。开车运走了价值10多万的紫铜,盗窃变成了抢劫。随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同案的其余三人陆续到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13年6个月,而张某一直在逃。

      张某:“那时候每天就是跑,跑到这里跑到那里,心里反正每天睡觉干嘛的都提心吊胆,只要一看到警车警察都吓得不得了。”

      虽然东躲西藏,但是张某也渴望过正常人的生活,十年间,他娶妻生子,但都没有正式手续。现在,大儿子6岁了,没有户口,上不了学,张某再三考虑,决定自首。

      张某:“是户口还没有上,我和老婆还没有结婚证,一是怕耽误小孩,二是老人这么大年纪了。/你不自首的话,你总不能跑一辈子吧,对不对,希望在错的基础上做对一次?是。”

      2017年1月底,张某到安徽老家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移送给路桥警方。路桥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他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

      路桥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黄敏佳:“我们对他量刑情节是8到10年,因为他的法定刑是10年以上,也是对他自首的认可,同时我们也在这里警示在外面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总有一天,你们的行为肯定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制裁,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但是对于你们自己来说,如果被我们抓获,肯定自己主动要公安机关投案是更加好的。”

      检察官告诉我们,当年他们抢了价值10多万的铜,卖了一半,才得了9000块钱,还有一半因为案发,扔山里了。四个人,主犯得了3千,张某其他几个人才得了2000,为了这两三千元,付出了十多年的自由,这个代价,实在太过沉重。

    文章来源:新闻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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