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益性墓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2017-05-09 每日商报 [微博] 阅读次数:
浙江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近日发文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知规定,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由市、县价格、民政部门在成本调查基础上,结合群众承受能力等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作价公式为墓穴使用费=成本+税金。其中,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墓穴占地和应分摊面积的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体材料费和建设的人工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墓区绿化、配套的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应分摊的管理人员、办公、销售、财务等费用)和预留维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