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您当前访问的网站或网页的经营者公开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所登载的信息:

利用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有经营场所,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网络交易或经营信息发布平台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

每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后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请经营者及时更新《营业执照》所登载的信息。

点击这进行网上投诉举报

电话投诉或举报请拨打:0716-8016328,8013315或12315

湖北省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中心关于网络消费的警示:

网络消费者,为了快捷、有效地保护您网络购物和接收网络服务的合法权益:

1、请您在作出网络购物和接收网络服务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您所浏览的经营性网站或网页的合法性(合法的网站必须办理该地,省级通信管理部门的ICP备案证或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如果是自然人进入网络交易平台的,应有网络交易平台核发的证明其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这些合法性信息必须加载到网页的醒目位置)掌握该网站或网页的经营者是谁,在什么地方,由哪个地方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以便在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有明确的被诉对象,系受理投诉的执法机关管辖,以便有效维权。

2、在网购进行中要了解清楚所要购的商品或接收服务的真实信息和质量,甄别网络广告,认真阅读订立网络格式合同条款,对自己有异议的条款及时提出来与网络经营者协商,查阅网络交易平台制定的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规章制度。经营者应当依法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在网购支付环节,请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建议使用信誉良好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支付或采用货到付款方式。

4、网购后要向网络经营者索取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了解售后服务的政策法*规、经营者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法和售后服务流程。

 

 

湖北省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中心监制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郢都路96号

办公电话:0716-8016328 投诉举报:0716-12315,8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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