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在一、二线城市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与房价不匹配的现象非常严重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住房公积金制度日益成为地方政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稳定器与助推器。然而,由于其仍存在着覆盖面窄、办理提取和贷款时手续繁琐、耗时较长,以及使用率偏低等问题,最近几年,业界对于加快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呼声日趋高涨。
资料图:山西太原,置业顾问为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规范发放贷款等方面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住房公积金在某些方面确实已显现出不少问题。”方正证券房地产首席分析师夏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举例说,对于一些生活在房价较高城市中的存缴职工来说,普遍存在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对购房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
如对许多低收入者而言,虽然其长期缴纳住房公积金,但落脚到具体买房时便会发现,在享有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的同时,可能还要一次性拿出更多的首付款。以北京一套400万元的商品房来计算,按照现有35%的首付比例来说,其贷款金额需要260万元,而目前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也就是说,其首付至少要拿出280万元。
夏磊认为,对于房价高企的一线及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来说,多数购房者会在遇到上述现象时选择组合贷款的方式,但由于组合贷款不仅手续更为复杂,且耗时更长,因而又有大部分的购房者直接放弃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转向商业贷款。可以说,在一二线城市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与房价不匹配的现象非常严重。
为了更好的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记者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在进行当中。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份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也将起草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列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急需项目。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看来,公积金条例的修订主要是为了解决三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从体制上保证公积金的安全,因为这是老百姓的住房钱;二是如何降低门槛让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房,也能租得起房;三是怎么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作用。
“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会进一步考虑到低收入者的现实情况,但却不能解决首付款的问题。”夏磊表示,由于公积金的存缴比例是和收入呈正相关关系的,即收入低、公积金存缴额就低,所以在低收入的基础上其首付款的积累就一定有限。这一点,并不会因为条例的修订而改变。不过在提取方面,收入者仍然可以通过租房等方式进行提取。至于在管理模式上,虽然业界一直有所讨论,但进展相对缓慢。目前全国有342个公积金中心是地方自主管理的,由于住房问题具有较强的地方属性,所以各地政策、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如果单纯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看,肯定是中央统一管理的效率更高、安全性更有保障,但这样一来却也失去了地方管理的主动性。整体来看,考虑到路径依赖问题,地方和中央模式各有利弊,所以如何在管理模式上破题,还需进一步考量。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管理模式上看,公积金各地独立运营导致其和人口流动等问题形成了较大的冲突,换句话说,对于一个离职的员工来说,因为工作地点变动而导致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都会有较大的不便。除此之外,公积金转商业贷款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也需要变化,这样有助于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实现更好的衔接。
“建议后续的公积金管理可以和住房储蓄金融部门实现并轨等。”严跃进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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